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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发布时间要注意,2020年公安机关如何认定人员失踪

2020-09-14 16:47:14

寻人启事


现实中因为人口失踪而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不在少数,特别是小孩子失踪,家长无疑是最着急的,认定人员失踪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2020年公安机关如何认定人员失踪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2020年公安机关如何认定人员失踪?

  目前我国法律对失踪人员的认定是比较少的,公安机关可以参考民法总则和一些地方法规对失踪人员进行认定。


公安机关如何认定人员失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河南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工作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失踪人员,是指群众报警求助人员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的下落不明、现实生存状态不确定的走失或者疑似被侵害的失踪人员,不包括因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等意外事件失踪的人员。


  二、失踪多久可以报警并被立案?

  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你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注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就是《我要寻亲网》为您整理的“2020年公安机关如何认定人员失踪”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我国法律目前对失踪人员的认定是比较少的,具体可以参考民法总则和一些地方法规对失踪人员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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